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=(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×預扣率-速算扣除數)-累計減免稅額-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
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=累計收入-累計免稅收入-累計減除費用-累計專項扣除-累計專項附加扣除-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
收入類型 | |
納稅期數 | |
本月工資 | 元 |
累計 | 元 |
各項社會保險費 | 元 |
累計 | 元 |
專項附加扣除 | 元 |
累計 | 元 |
應納稅所得額 | 元 |
適用稅率 | % |
速算扣除數 | 元 |
累計應繳稅款 | 元 |
已繳稅款 | 元 |
應補(退)稅款 | 元 |
本月稅后收入 | 元 |
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=(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×預扣率-速算扣除數)-累計減免稅額-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
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=累計收入-累計免稅收入-累計減除費用-累計專項扣除-累計專項附加扣除-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
級數 |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| 預扣率(%) | 速算扣除數 |
---|---|---|---|
1 | 不超過36,000元的部分 | 3 | 0 |
2 | 超過36,000元至144,000元的部分 | 10 | 2520 |
3 | 超過144,000元至300,000元的部分 | 20 | 16920 |
4 | 超過300,000元至420,000元的部分 | 25 | 31920 |
5 | 超過420,000元至660,000元的部分 | 30 | 52920 |
6 | 超過660,000元至960,000元的部分 | 35 | 85920 |
7 | 超過960,000元的部分 | 45 | 181920 |
說明:
1、對照個稅稅率表時,不要以當前月工資收入所得來比照,要先計算出本月的應納稅所得額, 再用此應納稅所得額與上表比照,方能得到正確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。
2、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(自然人)取得的各項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。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指國家為了完善稅收體制,更好的進行稅制改革,而制定的稅收制度。2018年6月19日,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召開,個人所得稅免征額擬調至5000元。2018年8月底,調查顯示,大部分網民希望提高個稅起征點。2018年8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《個人所得稅法》的決定,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過渡施行,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例1:職員小A,2019年應發工資:1月10000元、2月12000元、3月40000元,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,“三險一金”等專項扣除為800元,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,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,以前3月為例(假設),預扣預繳計算個稅方法如下:
1月份:(10000-5000-800-1000)×3% =96元;
2月份:(10000+12000-5000×2-800×2-1000×2)×3%-96 =156元;
3月份:(10000+12000+40000-5000×3-800×3-1000×3)×10%-2520-96-156 =1388元;
1月-12月合計收入15萬元,工資薪金所得預交個稅4320元。
提醒:年度中間月份入職的員工,比如6月入職的員工,從6月份起開始累計收入、減除費用、五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,之前1-5月份在其他單位的工資薪金所得單位在代扣個稅時不用考慮。年終個人有兩處所得,自行匯算清繳。